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根据草案,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拟被认定为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中的此项是非常有必要的!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者,给被顶替人造成的损害程度不比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低,这种损害往往是终生的,其损害程度往往比很多犯罪都高!从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破坏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角度来讲,确实应当专门规定为犯罪。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上述意见,将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同时规定组织、指使他人实施的,从重处罚。本律超级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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