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双节将
小伙伴们躁动的心
估计早就按捺不住
打算安排一波了
回家?旅游?探亲?访友?
各品牌自然少不了要借势宣传
但是双节营销要想做得好
需要的不仅是创意,还要知法懂法
要知道,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牌
因违规使用相关词汇、标志而翻车
那么,借势宣传需要注意什么呢?
广告宣传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特殊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第十条规定: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一)商标、广告;(二)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三)私人庆吊活动;(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八条规定: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案列分析
上图虽然将国旗与商业广告分别悬挂,但商业广告中含有国旗五星排列主体图案,属于在广告中变相使用国旗的违法行为。
重点02 宣传文案用语要规范
宣传文案用语一定要准确。
为帮助大家识别此方面违法广告的相应情形,下面整理展示部分文案中存在的不规范用语,供大家做个参考。
建国
“建国”有两种意思:“建立国家”和“建设国家”。
建立国家
“建立国家”是指这个国家之前是不存在世界上的,后来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成立的新国家。从“建立国家”这层意思来讲,中国建国已有4000多年历史。
建设国家
“建设国家”是指已存在的国家,通过制定、执行、规划目标、筹措财源等,以促进国家进步、改善人民生活的建设工程。如,勤俭建国。
小结:“建国70周年”的表述是不准确的。
祖国
“祖国”是一个地域、文化、历史、宗教、有时是民族及人种概念,具有浓烈的文化意义和感情色彩。而国家是一个政治权力机构。两者的概念完全不一样。
小结:类似“庆祝祖国成立70周年”等将“祖国”与数字结合在一起的表述也是不正确的。
纪念
“纪念”是指用事物或行动对人或事表示怀念,一般是对已不存在的、已经过去的人或事物而言。新中国成立至今是一直存在的,也将继续存在。
小结:“纪念新中国成立71周年”是不正确的,可改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1周年”。
综上,在“新中国成立71周年”的相关文案中,写作“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或“庆祝新中国成立71周年”最规范。
重点03 宣传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宣传的内容和效果、质和量上都要从“正面宣传为主”的思想内核出发,传播正能量。
宣传文案中不得含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不得含有破 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赌博、暴力的言论,不得含有危 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
常律师提醒:
品牌宣传可以标新立异,力求出彩,但还需谨慎,拿捏不准的能不用就不用,千万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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