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之间如果论感情的话,应该是小时候最好,或者说两人都未成婚之前是最好的,一旦有一个人成家结婚了,中间就有一道隔阂一样。俗话说的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就是说的这个道理。随着时间推移各自成家立业,不少兄弟之间慢慢堆积的隔阂越来越多,一旦因为一件事情起冲突爆发出来,亲兄弟见面如仇人一般,这是所有父母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这段时间,老家义乌苏溪镇翁界村村民翁正溪发现一件怪事,自己所属有的地要被征用了,于是赶回家收取这笔钱款,却意外受阻,原来这块地竟然早就被“卖了”,现在土地的主人拿着一份签有翁正溪的名字的协议。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翁正溪说自己毫不知情!
在义乌翁界村村委办公室里面,翁正溪告诉大家情况,他和弟弟翁正巧之前在村里有一块地,现在处于这次铁路规划的征用范围内。自己平时不住在村里,就打电话给弟弟了解征收情况。
哥哥翁正溪:电话回去的时候,我弟媳妇就在电话给我回了一句话,那块地不是早就卖给翁正杨(另一村民)了吗?我就很纳闷,怎么就突然卖给正杨了?还想继续了解情况的时候她把电话挂了。
翁正溪给大家看了这份租赁协议书,上面时间显示2007签订的,这块田地以24800元的价格永久租给了乙方翁正杨(本地村民),在协议最底部还有甲方“翁正巧(弟)、王艮美(弟媳)、翁金瑞(父)、翁正溪(哥)、楼有菊(嫂)”的签字及手印。
哥哥翁正溪:这张协议上面的签字,我肯定没签过,手印也绝对不是我的。如果我亲自盖过手印,我就懒得来说这些事,如果我盖过手印反悔,我就把手指头剁了(言语激动)。(协议是2007年签的,过去十多年了,会不会是你忘了?)不会忘记,手印很清楚,我的笔迹也很清楚,我自己的字我还不认识吗?
翁正溪说弟弟翁正巧2007年瞒着他把田给“卖了”,还代签了字,钱也没给他。被亲弟弟“欺骗”的感觉,翁正溪心里是十分不好受。
弟弟翁正巧也同样赌咒发誓:如果是我做的手指头也可以剁掉
弟弟翁正巧:他说是我代他签的字盖的手印。这件事是我做的,那我的手指头也可以剁掉。话都可以这样说,但不至于到剁手的程度。不就是发誓吗?我觉得没必要,让大家来就是想解决这件事,不是来剁手指头的。
翁正巧十分笃定地告诉大家,他绝对没有代签字。那到底是谁签的?为什么抬头的甲方,只写着“翁正巧、王艮美”呢?
弟弟翁正巧:07年把地租给翁正扬的时候,哥嫂自己是没有来签字过。这个字是我爸过来签的。我爸当时神志也非常清楚,4800元给了我爸,我拿10000元,我哥那10000元是让我爸给他的。
嫂子楼有菊:父亲翁金瑞早在五六年前就已经过世了,这事根本无从查起。你把事情往一个过世的父亲身上推?
兄弟两人的说法有些矛盾,却又都赌咒发誓自己说了真话。租田人翁正杨来解围!
租田人翁正杨:当时是和翁正巧2007年签了这张协议正巧签了这张协议,他的弟弟正巧说会去通知哥哥。当时的24800元租金交给了正巧,听他说这笔钱是,父亲4800.兄弟两就是每人10000,其余的事情就不知道了,毕竟是他们家事。
租田人翁正杨
翁正杨讲述的情况部分和兄弟两人可以合上,但是三人应该都没有撒谎,但有人可能有所隐瞒。而为了兄弟间的和睦,隐瞒的原因、目的最好不要太深究。最后哥哥也表示自己不是为了10000元过来生仇的。事情既然差不多弄清楚了,自己以后就会放下,弟弟也表示自己当时没有和哥哥交接清楚,存在疏忽,这笔钱不应该过父亲的手交给哥哥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