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贺州网络问政平台反应
于2020年6月24日贺州日报公众号发表文章《贺州快递超市的出现,包裹到家前的最后100米到底由谁来走?》后,直至今日,前进西路66号旁快递超市,仍保持着快递到快递站不经收货人同意就放在快递超市,并仅用短信通知的习惯。
每种工作都会辛苦,不是只有快递员辛苦,如果当天快递太多,来不及送,打个电话,告知一声,我可以等你第二天送过来,但是一个电话都没有,快递一到贺州就被放入快递超市,一条短信直接提醒让你自己去拿,那我网购的意义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足不出户就能买到东西吗?
快递超市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这是不少小伙伴们在心里的疑问
先不说这超市
解决了什么快递行业痛点
加强了谁的市场竞争能力
小编也就问一句
以后的快递,还能不能送货上门了?
关于网友反应的问题
贺州市邮政管理局已做出了回复
并附带处理办法
邮政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在帖子中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服务环节 5.4投递里规定,投递形式应主要包括按名址面交、用户自取或与用户协商投递三种形式。
按照以上规定,快递企业应将用户的快件直投到户,如需用户自取应和用户进行协商,征得用户同意之后,方可要求用户到快递服务网点自取快件。未当面或电话和用户进行协商,仅用短信通知用户到快递服务网点自取快件的,用户可以要求快递企业将快件直投到户。快递企业未和用户协商即强制要求用户自取快件或拒绝用户直投到户要求的,违反了《快递暂行条例》《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如有邮政、快递企业收寄服务未达到邮政、快递服务标准,违背用户意愿,要求用户自取快件的,您可以向相关企业进行投诉。和企业投诉无法达成一致的,您可以用具体快递单号在国家邮政局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网站(http://sswz.spb.gov.cn/)或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省会区号+12305)进行申诉,我局申诉处理中心将按照《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进行协调处理。
三、我局申诉处理中心发现相关违法线索会及时移交我局执法人员,对于快递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感谢您对贺州市邮政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贺州市邮政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来源:贺州同城圈、贺州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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