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又开讲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和“民事权利的宣言书”。
9月4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法典宣讲团在夏县法院举行第四场宣讲活动,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张勇就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的相关内容,为法院干警授课。
首先张勇庭长通过对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在体例结构及相关内容的简要介绍,指出民法典作为成文法与制定法,在总体上的总分结构以及各分编内一般规则到具体规则的结构,具有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历史传承和体系化的重要特征,而人格权和侵权责任两部分的分别独立成编,则是我国民法典的重大创新,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特别是侵权责任编的立法技术和具体内容,更是立足于我国的国情与实践,融合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侵权法的特点,突出中国立法司法的实践经验,体现了民法典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
接着,他就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增加修改完善的主要内容,结合审判实践的相关案例,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重点阐释了总则与合同、侵权责任两个分编在法律适用上的相互关系、合同编中的合同效力、保全与解除制度、以及侵权法基础法律理论、侵权责任编的修改变化亮点等。
最后结合民法典借款合同中关于禁止高利放贷的规定,他就刚修订实施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第十四条关于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第三十二条关于该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以及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等重要内容逐一做了讲解
同时,对夏县法院在发改案件上存在的有关问题,做了针对性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靳彦)
编辑:雷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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