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现在归税务局统一征管,象征着社保征管力度加大!9月起,这7种行为企业不要再有了,否则小心挨罚!
官宣!这7种情形,违法!
企业对照自查!
试用期可以不交社保?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保?日前,人社部发文,正式明确!
我们据此总结归纳了7个坑,建议企业对照自查,规避风险!
不缴、少缴、代缴社保
风险巨大,得不偿失!
一、社保入税后,违法成本巨大!
未缴、少缴、代缴社保在企业看来虽说减少了一部分成本,但是所带来的风险远远大于获得的收益,得不偿失!
例如,社保未足额或未缴等行为: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增加劳动纠纷风险;
员工工作期间出现意外,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甚至可能会使公司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影响出行;
挂靠代缴社保,可能面临罚款并追究法律责任等等。
二、给企业的3点忠告:
1、足额缴纳社保
社保缴费基数按其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之和(包括车贴和饭贴等)。当参保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60%,或是高于300%时,则按平均工资60%或300%缴费。
2、及时入社保
无论是试用期还是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因为缴纳社保具有法律强制性,必须条件入社保。对于自愿放弃社保的员工,要加以劝导或者签订劳务关系,支付劳动报酬等方式规避风险。
3、避免代缴社保
给非雇员代缴社保,不但会面临骗保风险,还会面临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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