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件 聚 焦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
可是襄阳有两位邻居
素有积怨
经常发生争吵
这不,两人因为一块砖头
发生了纠纷
还闹上了法庭......
2019年1月9日一早,王强起床后在自家院子门前整理砖头。因几家的砖头胡乱堆放在一起,路过的邻居李刚看到后,便认定王强在偷自家的砖头。王强赌咒发誓坚称自己并未偷窃,李刚不信,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王强一气之下嚷着“砖头都给你”,遂扔了两块砖头到李刚院子里。这个举动激怒了李刚,李刚的妻子也闻讯赶来,二人合力“围攻”王强。
王强的妻子谢萍听到外面有争吵声,急忙下楼,看到王强与李刚夫妇吵得火热,谢萍立刻上前“帮忙”。争吵中,李刚出手将谢萍打伤,至其面部受伤,腹部疼痛不止。王强见状立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拨打120将谢萍送至卫生院。
谢萍住院5天,经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因赔偿事项协商未果,谢萍一纸诉状将李刚告上法庭。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原、被告系邻居关系,本应和睦相处,但常因琐事发生争执。在此次争执中,被告致原告受伤,法院认定原告的损失为1378.4元,被告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70%的责任;原告在发生矛盾时不够冷静,应自负30%的责任。
遂判决,被告李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谢萍损失1378.4元的70%即964.88元;其他损失由原告自己承担。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来源: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作者/编辑:李欣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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