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酒者很快发现,任何可以发酵的原料都能酿出烈酒,可以卖给商人,让他们用水稀释再加香料。如果是用不能吃的粮食、蔬菜、烂水果或是锯末发酵,然后再从发酵物中蒸馏,要比用上好的麦芽酿造更便宜得多。这种蒸馏物比果酒、啤酒含有更高的酒精成分,尤其是掺有锯末、泡花,多少会有些毒素。”
以上记载出自弗雷德里克.F.卡特赖特和迈克尔.比迪斯所著的《疾病改变历史》(该书由华夏出版社出版)的一书,事情发生在18世纪的英国。
下面,《锐智号》老姜带大家看看一些酒的历史掌故:
“自灭世洪水以降,葡萄酒农便被与农民、艺术家、劳役者、梦想家、享乐主义者、受虐狂、炼金术士及会计师等名称划上等号。”休·约翰逊在《葡萄酒的故事》中这样说。
奥兹·克拉克在《葡萄酒史八千年:从酒神巴克斯到波尔多》中称:“最初葡萄酒因为发酵的过程无法解释而被视为是神赐的礼物,因而对葡萄酒的宗教狂热就在葡萄酒、酒神和女神的神话基础上发展起来,形成了可观的葡萄酒消费量。后来,葡萄酒便成了犹太教和基督教所共有的宗教仪式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罗德·菲利普斯在《酒:一部文化史》中认为:
自从人类开始饮酒,人类与酒之间的爱恨情仇便开始了。酒是一种无色的液体,其本身既无物质价值,也没有文化或道德上的价值。然而,同众多其他商品一样,它已经被赋予了复杂的、有时是相互矛盾的各种价值,这些价值随着时间和空间的不同而不同。在饮酒的社会中,这些价值和权力、性别、等级、种族和年龄等因素交织在一起。
还在古罗马帝国时代,葡萄酒被用来给角斗士的伤口消毒,被记录入史书的手术包括:医生将好几个受伤的角斗士的肠子浸到酒里面,然后再放回到他们的身体中。
奥兹·克拉克称:“有时葡萄酒被社会当作最有价值的商品,甚至一个国家的财富都依赖于它。许多战争因它而起,殖民地的建立也是为了它的持续供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掠夺法国最好的葡萄酒就是征服者最具象征性的行为。”
莉迪亚.康、内特. 彼得森曾在他们合著的《荒诞医学史》(该书中文版由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中讲了这么个故事:
“随着年岁渐老,(英国国王)征服者威廉(1028—1087)不再能感受到自己当初的雄风,而他的体重也在与日俱增。威廉越来越胖,胖得连骑马都困难了,于是他决定征服自己的身体。方法是绝食,绝对的绝食,除了喝酒,什么也不吃。威廉躺在床上,简言之,是开始了一场长时间的纵酒狂欢。而这种做法居然起了作用。他的体重很快降低,能够再骑上马背了。而讽刺的是,正是骑马导致了他最后的死亡。1087年,威廉的肚子(依然大腹便便)撞到了马鞍的前鞍上,因力度极大引发了内伤。威廉最终因伤而死。根据一条归类在‘权力如何陨落’的骇人野史记载,人们发现威廉发胖的身体相对他提前安排好的石棺来说,实在太大了。他的侍从们努力将他的尸体塞进棺材,而那尸体突然爆炸了,整个教堂里面都是可怕的恶臭和大量恶心的体液。所以无需赘言,威廉的葬礼非常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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