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八部门《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及民政部、环保部《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忻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于2020年8月12日上午在生态忻府分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忻州市环保公益慈善事业推进会”,参会领导有原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山西省资源型地区绿色生态协会会长刘西丹、忻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张旗、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局长陈彦龙、副局长樊晋华、原局长李心海和忻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负责人银建鹰、王建国等,推进会由银建鹰同志主持。
银建鹰同志就会议事项做了说明,并对协会五年来的工作作了介绍,对往后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
首先发言的是山西省资源型地区绿色生态协会会长刘西丹,刘会长在发言中指出,环保社会组织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引导下,环保社会组织不断拓展,在提升公众环保意识、促进公众参与环保、监督企业环境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培育引导力度不够,自身建设不足等原因,环保社会组织依然存在管理缺乏规范,运作资金不足,发挥有待提高等问题,与我国建设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根据国务院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志愿服务组织是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汇聚社会资源、传递社会关爱、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载体,是形成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社会风尚的重要力量。志愿服务及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对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更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忻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从章程的角度就完全符合慈善类,因此,在这五年来,参加各类环保公益事业的各项活动积极踊跃。这次会议的三项内容就其中包括申报、慈善组织认定、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这是一件好事,说明了该协会完全步入了健康发展轨道,对助力忻州市以及山西省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以及文明创建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天,我和在座的忻州市民政局社会管理科负责人、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负责人等有关部门领导共同探讨和引导忻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就慈善组织认定及公募资格认可一事提供政策支持。
刘西丹会长强调,要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第一条第三项中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第二条第六项中的积极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承接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领域的志愿服务,加大财政资金对志愿服务运营管理的支持力度,第三条第十一项中的支持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积极参加公益创业和公益创投、争取政府补贴与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妥善解决志愿服务运营成本问题,为组织持续发展提供动力,第四条第十三项中的强化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立足需求,着眼民生,有关单位和社区要积极向志愿服务组织开放更多公共资源,鼓励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为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场所,第五条第十八项中的加大经费支持和保险保障。各地要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财税政策支持,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鼓励多渠道筹资为志愿者购买保险,鼓励保险公司与志愿服务组织合作。
忻州市民政局社会管理科科长张旗对忻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申请办理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募资格认可一事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将根据民政部门的文件要求和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规定给予引导,积极协助、合力支持。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局长陈彦龙对忻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在取得的成就表示高度认可,并表示一以贯之的支持。
银建鹰同志做了总结发言,他对省协会刘会长、市民政局张旗科长、分局陈彦龙局长多年来给予我协会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今天这次座谈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一是在民政局的支持下,有关慈善组织认定、公募资格认可在会后尽快办理,协会运作资金的瓶颈将很快得到解决。二是环保协会与省协会强强联手达成合作协议,将解决了人才匮乏的难题。三是和生态环境局将开展深度合作,此次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达到高度契合,有力地推动了忻州市环保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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