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等万等,影院终于复工了。
而在暑期档第一批上映影片名单中,出现了一部题材相当敏感的现实主义电影作品——《无辜囚徒》。
作为中国首部关注被性侵儿童成年后生存现状的电影,《无辜囚徒》的可贵在于,它并不聚焦于性侵事件当下的惨烈来吸引流量,而是让整个社会关注到性侵给受害者带来的,是多么巨大而持久的伤害。
当受害者不需要在未来漫长的岁月中独自舔舐伤口,童年的阴影才有走出来的可能。
遭遇性侵
是永久的伤害
影片改编自真实事件,以两个女孩的视角来讲述。
陆景和宋清歌,幼年时都曾遭受过成年男性的侵害。有着同样遭遇的两人,在成年后,却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情感态度和生存轨迹。
陆景选择封闭自己。
她憎恨母亲,敌视男性的亲密接触,刻意模糊性别特征,疯狂练习搏击,只为有一天能向童年施暴者复仇。
而宋清歌选择了放纵自己。
她周旋于各色男人之间,一边在性关系上疯狂堕落,一边又深陷「受害者羞耻」当中。
她觉得自己很脏,不配得到真爱,把遭受侵害看作是自己洗脱不掉的「罪行」。
传统观念的禁锢,童年噩梦的侵蚀,加上亲近之人的冷漠,让宋清歌自我厌弃的情绪逐渐达到顶峰,最终,她选择在浴缸中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两种极端的心理状态不是艺术加工,更不是个例。
现实生活中,很多幼年遭受过性侵的人,在未来很长时间内,都会陷入严重的创伤后应激心理障碍。
抑郁,焦虑,自残,甚至是自杀。
还记得甘肃坠楼女孩小奕吗?
因为被班主任猥亵,她患上抑郁症和创伤性应激障碍。尽管接受了无数次心理疏导,还是无法从那段噩梦般的经历中挣脱出来。
两年时间里,她多次尝试自杀,3次服药1次跳楼,都被救了回来。
最后一次,哪怕消防员已经攥住了她的手,她还是挣脱了,纵身从8层楼高的商场窗台上跳了下去。
鲍毓明性侵案的受害者李星星,同样无法摆脱心理上的障碍。
自14岁起,鲍毓明开始圈禁性侵她,强迫她观看未成年色情片。为了让自己的行为合理化,鲍毓明还不断用“女孩的用处就是用身体取悦男人”这样的观念给她洗脑。
长时间处于被控制的、极端无助的环境里,李星星开始出现对鲍毓明的各种反复与依赖的混乱情绪。
她在日记里写:“我逐渐感觉自己病了,我对一切都不再相信,甚至觉得我最在乎的身体的各种器官,我所珍爱的各种爱好和特长,都不在我身上,而在他身上。”
日渐加深的自我怀疑和厌弃,让她多次自残,并企图跳海自杀。
台湾作者林奕含少女时期曾被家教性侵,这段经历也成了她走不出的噩梦。
27岁那年,她写下自传体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后自杀身亡。那本书中有一句话,我时至今日仍记忆犹新:
“其实我第一次想到死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人生如衣物,如此容易被剥夺。”
被性侵不等于「一辈子被毁」,但受害者若得不到救赎,伤痛真的会伴随一生。
荡妇羞辱
不异于二次凌迟
毁掉受害者的,有时不是性侵本身,而是社会舆论的偏见和歧视。
惯会使用「荡妇羞辱」的人,可以轻易地和犯罪者产生共情,却无法对受害者报以最简单的尊重。
知乎上,曾有一位匿名博主讲述了自己幼年时遭遇性侵的经历。
那时,她才3、4年级,被一个老爷爷强奸了,她的爸妈毅然选择了报警。
在坏人被绳之以法后,她重新回到学校上学。没想到,嘲笑和羞辱纷至沓来。
学校的同学会故意问她,是不是被强奸了,有些同学甚至会把「老爷爷」当成一个梗,用怪异的语调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出来,然后一大群人开始哄笑。
恶意的讥笑,没完没了的非议,逼着她只能转学。
可很快,新学校又传开了她被强奸的事情,隔壁班的同学会组团跑到她的教室里围观她,指责她干了这么丢脸的事还好意思来上学。
邻居们也把这事当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她和家人仿佛成了周身污秽的耻辱之人,被四周或好奇、或歧视的目光层层包围。
周遭的恶意给她造成了极大的心理阴影,以至于她成年后仍不敢社交,不敢恋爱。看到年纪大的男性,会条件发射地恐惧,喘不过气,整晚整晚地做噩梦,频频梦见被陌生男人跟踪。
传统贞操观念和受害者有罪论,就像是一道天堑,把她阻挡在幸福的门外,她只能如同罪犯一般卑微、小心地活在阴影里。
多么讽刺,明明犯罪的是施暴者,到头来人生孤苦伶仃、充满阴郁的,却是受害人。
可是,当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施暴者却可以轻易摆脱道德舆论的谴责,这样的世界,该多令人失望?
关注性侵案
应当是全社会的共识
鲍毓明事件曝光后,有网友鼓起勇气发了一篇长微博,讲述自己小时候被表哥以做游戏的名义性侵的经历。
微博发出后短短几个小时,她居然收到了上千条私信,全是年幼时遭受过性侵犯的人讲述自己屈辱的回忆。
而对他们实施侵害的几乎都是身边的人:继父、爷爷、姥爷、邻居、堂表哥、老师,甚至是亲生父亲。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少年儿童研究中心主任童小军曾经说过,幼年时被信任的大人侵犯过的孩子,更容易消极看待自己,认为是自己导致了性侵发生。在孤立无援又极度痛苦时,甚至会主动合理化性侵者的罪行。
成年后,他们仍会陷入抑郁、自责、羞耻的复杂情绪中,拒绝向外界倾诉和求助。
这些孩子承受的痛苦,往往是更持久的。
“一个孩子的最强大的社会支持系统就是家庭,但这类案件中,家庭不仅没有监护的、保护的作用,反而造成了伤害。”
针对日益严峻的未成年性侵问题,国家也一直在努力。
2019年12月,最高检提出试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接报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之后,公安机关刑侦、技术鉴定,检察机关等部门同步到场,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检验鉴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心理抚慰等工作。
这项措施,既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关爱和隐私保护,也避免了反复问询案件细节,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公布了一条新规: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即遭受过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后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而作为家长的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首先,正视未成年人性教育。
教育家方刚曾说过:“性教育不是简单的生理知识教育,它是人格成长的一部分,是一个人生观、价值观、责任感全面成长的教育。”
孩子如果什么都不懂,他们靠什么来识别危险,保护自己?
这世界上好人确实占多数,但坏人遇到一次,就足以毁掉一生。
其次,改变观念。
被性侵并不可耻,可耻的是那些实施性侵的人。
当受害者勇敢发声,抱团抗争时,我们要做的不是窥探他们的隐私,不是质疑他们的目的,更不是粗暴地施以荡妇羞辱,而是告诉他们:你可以不原谅伤害你的人,但请原谅自己,你并没有错。
最后,建立共识。
声援每一个受害者,哪怕他并不「完美」。
支持严惩每一个性侵犯,哪怕他有天大的苦衷。
要记住:保护我们孩子的最佳方式,是保护所有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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