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集合35名干警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特殊的腾房案,被执行人刘某峰因犯拒不执行裁定罪正在监狱服刑。
2013年,刘某峰向申请执行人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农商银行)贷款130万元,逾期未归还。后邵阳农商银行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经法院裁定,准许对刘某峰名下位于邵阳市大祥区祭旗坡的房产进行拍卖、变卖,邵阳农商银行有优先受偿权。民事裁定书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了拍卖,买受人蒋某以86万元竞买成功。拍卖成交后,法院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刘某峰及其家人腾空房屋,但刘某峰态度嚣张,并扬言强制腾房就会有人死,公然对抗法院执行。法院依法对刘某峰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将其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2020年5月29日,刘某峰因犯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由于刘某峰近亲属占据了拟腾空楼房的二、三、四层,拒不搬出,对抗情绪激烈。7月28日,邵阳市大祥区法院召开部署会,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及街道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安排救护车辆与医护人员随时待命,应对一切突发事件。
8月4日腾房过程中,刘某峰母亲先是激烈对抗,后又以跳楼相威胁,在执行法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耐心开导下,情绪归于平稳。经过5个小时的执行,这栋四层楼房内的家具、电器等物品经清理、打包,有序被搬离,腾房行动顺利结束。
这起“骨头”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再一次彰显了大祥区法院坚决破解执行难、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的态度和力度!
(文:刘慧隆15773996957 图:曾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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