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主要违法行为】摩托车饮酒、无证驾驶
【违法事实】2020年7月27日21时36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文源南路查获王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处罚结果】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主要违法行为】饮酒驾驶
【检测结果】血液酒精含量为74mg/100ml
【违法事实】2020年7月27日21时10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政和路口100米处查获赵某饮酒后驾驶晋F****3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处罚结果】赵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对赵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主要违法行为】饮酒驾驶
【检测结果】血液酒精含量为78mg/100ml
【违法事实】2020年7月27日22时38分,县城中队民警在邮政岗查获王某饮酒后驾驶晋F****B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处罚结果】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对王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夏季天气炎热,大家往往喜欢聚在一起吃点烧烤、喝点小酒,右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饮酒助兴无可非议,但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通讯员: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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