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一个子母车位的使用问题。这种问题只在部分小区的部分车位出现。对于物业管理方如何对子母车位管理与服务又是一个新的考验。
笔者从两方面来描述这一管理与服务问题。
一、子母车位使用时多收管理之合法性。
子母车位的买卖不会存在什么大问题。在不动产证上不会出现允许停两辆车或三辆的说明!只有车位面积!
即使有可多辆车停放的合同约定,也不该约定只付一辆车的管理费!
即使开发商约定可以支付一辆车的管理费,但是这个管理费约定是无效的!属于无效承诺!物业公司可以不认!
物业管理有关于停车管理费收取标准,无论是当地政府的指导价还是服务合同约定,都是以一个标准车位计,一辆车收一份管理服务费。子母车位属于一种停车位的特例。
二、子母车位使用时多收管理费之合理性。
有业主说使用子母车位不会妨碍其他人的利益。那么,这个说法仅仅是从车位线以内空间使用来说的,超出这个车位线,说法就不适用了。
物业方收取的是车位管理服务费,包括两方面,一个是车位管理,还有一个是车辆管理。
物价局核定的车辆管理服务费,是以一个标准车位来计算成本的。从车位的清洁打扫,空间的占用,以及灯光能源的消耗,子母车位管理成本都是大于标准车位的!
那么使用这部分特殊的车位多付一部分管理费不合理吗?
从车辆管理来说,停在标准车位的车辆:从进门开始,车场系统自动识别,道闸抬起一次,园区路面道路行驶一次,地库道路行驶一次,行驶的整个过程中,尾气排放一次,与行人发生碰撞的几率发生一次。那么使用子母车位的车辆,不是两倍(三倍)于标准车位的车辆吗?
那么使用这部分特殊的车位多付一部分管理费不合理吗?
买卖车位和使用车位,不是一个概念。换言之,买卖车位的权利不适用于使用车位管理。所以说物业针对子母车位多收管理费是合法合理的。如果只肯付一个车位的管理费,物业当然只允许停放一辆车!
原则一车一位,如果是子母车位可以停两辆车,至于停三辆车看约定。
我个人觉得,只要你有本事,停的下3辆车,就随意了,
就像我们买房子,物业还用得着管你住几个人呢。
只要你住的下,随便你住几个,反正物业费是按面积收费,
又不是按人头收费的。
物业是业主花钱请来的管家,
无论你车位能放几辆车,只要不越线,
物业就没权限制你管理费用是按车位计收的,
不是按车辆收取,就如你房子住一人和十人一样,
物业管不着,也更不该管。
产权是业主的,但你停两台或三台,
那该交两台或三台的管理费了,因为物业收了你的管理费,
假如车出了意外,物业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就如我朋友一部车给旁边的车引燃了,
停车场因为收了停车管理费(村里的停车场),
也承担了一部份的责任,赔了四万块出来
所以,车位停几辆车是你的自由。
而相对应的,物业也有权收取相应的车辆管理费。
我们小区车位就是这样,前后可以停两辆,
第一辆车交365的管理费,第二辆就得交1560,怎么办,
不交就进不来,以前还有的车跟车进,
前面的车进小区,杆子没落下来的时候,
后面的车赶紧进,进来后就停自己车位多出来的地方,
最近物业弄了一堆大石头还有围挡,
把那些第二辆第三辆没交钱的地方全部挡起来了,
就是跟车进来了也没地方停,
虽然第二辆要交一千五,但是相比在外面租个车位还是便宜的,
外面一个月就要300,而且这里下雨下雪都不用怕淋着
所以车子多的家庭,也就这样办了。
不过现实生活中,划线车位的,我还没见过一个车位停的下两个车的,
更别说3个车的(子母车位另说,因为卖价也特别贵的)。
你最可能就是占用公共过道停车。
如果是封闭式车库型的,确实有大的,这个物业不让进车有点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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