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已经具有了完备的反腐败法律,也重视对权力制约、对官员监督,但是历朝历代还是没能走出从王朝初年的狠抓反腐,到王朝中叶反腐的有名无实,再到王朝末年的贪腐成风直至王朝灭亡的历史轮回。但即使在古代,国家也一样离不开依托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来进行反腐倡廉,于是形形色色的举报箱也在中国的反腐史上留下一笔。
蔽竹
所谓“蔽竹”,就是一个圆形的筒,长约尺许,上方有一个大约三寸见方的小口,以便检举人将写有揭发内容的竹简塞入筒内。这是我国有史以来设立的第一个“举报箱”。公元前403年,战国魏相李悝帮助魏文侯建立了举奸揭凶、惩污治吏的举报制度,并于“僻巷”——人们不常到的街道设立“蔽竹”。李悝还把“蔽竹”的经验写进其著作《法经》之中。根据极其有限的资料推测,“蔽竹”之大小应类似于今天的铁皮奶粉罐。
缿筩
缿筩是西汉时颖川太守赵广汉发明的。《通鉴·赵广汉治京兆》中记载,“广汉为缿筩,受吏民投书,使相告诘”。据许慎《说文解字》解释,缿筩是“受钱器也”,“古以陶今以竹”。颜师古的解释是“若今盛钱藏瓶,为小孔可入不可出也”。胡三省的解释是“缿,音项,如瓶,可受投书。孟康曰:筩,竹筩也。如今官密事筩也。筩,音同”。其实,缿筩就是古代的一种肚大口小的陶制储钱罐,状如大号茶壶。有些筒上面则是有个投孔,可入不可出,就像我们熟知的存钱罐。只不过,赵广汉开发出了它的新功能——用作举报箱。
诽谤木
诽谤木原本是一种路标。5000年前的尧舜时代人们在交通要道上埋设木柱,作为辨认道路的标志。后来人们又在木柱上刻写意见,向执政者进言或表达诉求,“政有缺失,民得书于木”。到南朝梁武帝时,又在诽谤木旁加设了一个木头做的匣子。《梁书》卷二记载,老百姓提意见可“投谤木函”。这种匣子与意见箱、举报箱已经很类似。但秦汉以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华表从议事的地方被搬到宫廷里去了,它的举报作用就慢慢消失而变成了装饰物。到宋以后,华表从宫廷里面又被搬到宫廷外面去,一直作为装饰建筑沿袭到现在。
铜匦
公元684年武则天开始执政,在宫中设立了“铜匦”(铜制匣子)。武则天曾下了一道专门圣谕,说设立铜匦是为了能听到人民的声音,使正义得到伸张。按照武则天的旨意,铜匦分设在宫廷东、西、南、北四个对称的方位,以取“四德卫央”之意。武则天设铜匦本意在加强皇权,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反腐败的作用。《新唐书》的记载描述铜匦是方形,有四面,分别是青、丹、白、黑四色,各有其投书的称谓与用途。这种举报箱立在朝堂上或者午门外,为了能及时看到“举报信”,武则天还下令设置“匦使院”,隶属中央三省之一的中书省。铜匦用到玄宗天宝九年曾改名叫“献纳”,到肃宗乾元元年又改回原来的名字。
补充几句
当然为了配合好以上各类举报“工具”,各个朝代也制定了不少举报制度加以落实的,这里举出两个典型朝代的例子:比如在唐朝,知而不报会获刑;举报得实名制,匿名举报要挨50大板;举报一定要实事求是,否则诬告反坐;此外对于案情较重,又有冤屈不能申诉者,可以不按流程,径直向中央有关部分甚至皇帝告状。因此唐律规定三种直诉的形式有:邀车驾、上表陈情、击打登闻鼓。
在明朝开国后,朱元璋对举报十分重视,他赋予民众将贪官污吏“绑缚赴京治罪”的权利。此外对诬告的处罚比唐宋两代还要重,不但要反坐,而且还要加等处罚。不过,明朝不提倡民间举报,采用了不少“息讼”制度,像诬告连坐还加等处罚就是其中一种手段;此外还推行半官方性质的调解制度,很多事情先请本地里甲、乡老人调节,如果调解不成,才可向官府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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