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北京市原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军(副局级)涉嫌受贿、贪污、玩忽职守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对李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早在今年3月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军(资料图)
李军简历显示,1961年11月出生,山西晋城人,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曾为北京卫戍区战士、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人;历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干部、副主任科员、秘书处副处长(正科级)、服务管理处处长(副处级);1996年8月至2003年10月,历任北京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副处长、永定门接济站副站长、党支部书记;2003年10月起历任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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