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加强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中介行业自律规范,昆明市房地产开发协会与经纪协会发布了新制定的《昆明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从业人员自律规范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
此次《试行》办法中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从业人员都有了更高的要求。
《试行》中规定,要求凡在昆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在昆明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实名登记。
房产经纪人在从事相应的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必须佩戴有效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服务卡。此卡具有唯一性,一人一卡一号,终身不变。并且在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转让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时,必须把经纪从业人员的姓名和从业编号记录在相应的合同文本中。
有经纪人表示,市民通过扫描服务卡上的二维码,还可以核实查验中介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信息,了解诚信情况,可选择信誉度高的中介人员提供服务,此外,还建立了行业共享的履历,都不敢自毁前程。
除了对经纪人有了明确的要求,也因为部分房产中介公司存在服务费收取不规范,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等问题,因此也对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有了明确的规定。
经纪人在行使权籍调查、使用状况调查、行情调查与推广、确定成交意向及订立交易合同、售后服务等5项基本服务时,最高收费标准为买方承担房产交易成交价的2%,卖方承担房产交易成交价的1%。
对于提供按揭服务,则明确服务内容包括协助委托人到银行进行按揭、抵押业务的相关操作;协助委托人进行房屋抵押操作;办理他项权利证;协助委托人催放贷款等。按揭服务费最高收费标准为贷款金额的1%。
对于房屋租赁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则明确了提供8项服务内容,租赁中介费最高收费标准为一个月租金,由出租承租双方协商支付。
《试行》从源头下手,加强对房产经济的管理,让租房政策更加完善。同时,建立诚信经纪人信息库,对于屡次发布"虚假房源"的个人或集体的不诚信行为,也加大了管理力度。
租房政策现在慢慢完善,但是如果大众在租房的时候遇到霸王条款时,也应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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