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女孩出嫁需要将户口迁出到男方家里,这样的规定在法律条文中从来没有过。而很多老辈人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也是完全没有根据的,而女性出嫁将户口迁出到男方家里也不过是一种传统意义上的约定习惯而已,并没有强制规定。也就是说女性出嫁,是否要将户口迁出,完全遵循出嫁女性的自愿就好,如果男方愿意,也可以将户口迁入到女方家里,只要自愿都是法律允许的。
之前的新闻上就公布过,2019年要全面落实外嫁女户口,其目的不言而喻,就是为了保护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因为有些村子观念俗套,女儿出嫁后,明明户口没有迁出,却不给享受应得的土地权益以及与户口相关的其他利益,而因为户口不在男方家,同样享受不到男方村子里的土地权益,这就造成了出嫁女两头不占,但很多女性又并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的各种补贴,包括土地承包使用权、宅基地、征地补偿、自愿退出土地补偿等等各项补贴,都以常驻户口为准。这就意味着,如果出嫁女没有将户口迁出,那么她就是有法律支持享受土地、征迁补偿分配等等权益。
而女性出嫁是否需要将户口迁出,也完全遵循出嫁女性自我原则,任何人不得强制干涉。如果出嫁女将户口迁入到丈夫家里,那么出嫁女享受土地、征迁的权利就落实到丈夫村里的集体中。所以无论出嫁女是否将户口迁出,都能享受土地和征迁补偿分配的利益,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
主要是这里要记住一个核心,就是享受土地权益和征迁补偿分配等等权益,都必须与户口常住地匹配。就像上文所说,出嫁女可以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出,或者留在娘家。如果户口迁入到丈夫家中,那么就享受丈夫村集体土地和征迁分配等的权益,假如丈夫是城市户口,那么此时出嫁女户口随夫的话相当于自动放弃土地分配和征迁分配的权益。如果出嫁女将户口留在娘家,那么出嫁女就享受娘家这边村集体的土地权益和征迁分配等等利益,这一点任何人不得改变。
所以,农村女性出嫁,是否将户口迁出,这完全取决于出嫁女性的自愿原则,并不存在必须迁出一说。而出嫁女享受土地、征迁分配等权益,也与自己户口常住地为准,是必须会享受的。
(文/阿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