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陌上花这一带,农村建房确实有这么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如果邻居间房子挨得较近,那么后建的房子不能高出之前已建好的房子太多。尤其是位于西边的、或者前边的房子高度绝对不能超出东边的、和后方的房子高度。
一来是因为光线问题,低矮的那一方因为被遮挡了,家中就会阴暗许多,每日的光照量也会减少许多。
二是因为排水问题,农村里的下水管网没有城里完善,不管是平时的生活污水,还是雨天的雨水,都是从高处往低处流。如果新建房屋有意抬高地基,就会使得污水往低处的邻居家流。
三来听老人说,这里面还有个风水问题,在农村可里非常讲究这个的。农村人认为,如果边上房屋太高就会挡了自己的财运和好运,家中是要走霉运的。当然,这一点没什么科学根据,信则有,不信则无。
所以在农村建房,邻里之间很容易就会产生摩擦,有时协商不好,一个不小心就反目成仇了。
早些年陌上花的大姨家先建了新房,楼高三层。后来位于她家正前方的邻居家也要建房,开始时说好是建三层,和大姨家房屋齐高。可建到三层时,却说还要在上面加盖个阁楼屋顶,这就比大姨家平顶的三层楼高出很多了。
气得大姨拿了把斧子去砍邻居家后墙这边搭在大姨家院墙里的竹制的脚手架,死活不让他们再往上建了。后来这事闹到村里和乡里,经过协商,那家邻居将屋顶改成了和大姨家齐高的平层楼顶。
虽然以前建房没有现在审批这么严格,但在这点上,陌上花的大姨还是占理的,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很明显的邻居家的新房屋顶如果过高,就影响了大姨家的通风和采光,当然要停止了。
而且,目前对于自建房的规定也是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规范了,哪怕你有心想建的高一点,周围邻居也没有什么异议,也照样行不通?
因为,国家发布的《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试行)》中规定:农村盖房要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做好住房空间、平面布局。对农村自建房有了明确的层高和楼高限制。
建议农村建房,采用两种布局方案:一是从事农业和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较适用于垂直分户,层高控制在二至三层;二是部分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户较适用于水平分户,层高控制在四到五层。 而且规定每层层高以在2.6米到3米之间为准,最高不能超过3.3米。
虽说这是国家给予的一个原则性标准,目前还是允许各地区以这个标准为指导,根据本地的具体地形、房屋特点、居住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具体标准。但是也是八九不离十,相差的也不会太多。
而且,现在农村建房,村民都要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许可证上载明用地范围和建筑高度、层数等。如果被发现未办理规划许可擅自施工的,或者没有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的,都属违法行为,都会被依法查处。
有些村里为了避免邻里纠纷,还会事先告知四周邻居新建房情况,然后签一个知情同意书。虽然这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效力,但对今后避免邻里之间因建房而产生矛盾还是很有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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