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纪委发出
《关于二起移风易俗违纪违规典型问题的通报》
对福鼎市近期查处的2起
移风易俗违纪违规典型问题
进行通报
通报的违规问题如下
no.1
店下镇阮洋村党支部书记陈兴周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2018年4月11日,陈兴周在福鼎市金九龙大酒店举办婚宴,共开设宴席16桌,合计花费53571元。其中,菜金消费47273元,酒水香烟消费6298元。陈兴周在操办婚宴过程中,自带菜肴交由酒店加工,造成婚宴菜金超标计2473元。此外,陈兴周夫妇还违反规定超标准接受礼金5092元,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2018年10月,陈兴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no.2
叠石乡茭阳村党员何朝各违规私建坟墓问题
2017年6月,何朝各与其兄弟等三人共同出资2.5万元,在叠石乡茭阳村野猪窝(小地名)山场擅自修建坟墓3孔,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018年9月7日,市民政局依法责令何朝各等人深埋坟墓。2018年11月,何朝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存在上述移风易俗违纪典型问题,充分表明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依旧任重道远,特别是当前仍存在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对贯彻落实市委移风易俗决策部署重视不够,甚至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主责意识,把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各司其职,细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抓实做。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主动接受监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导群众改变各种陈规陋俗和不文明现象,持续深化拓展移风易俗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好风气。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对因不良风气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幸福福鼎”编辑部综合整理
资料来源:中共福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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