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银监会新闻发布会“集中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话音刚落,4月10日晚,银监会又罕见地一口气贴出25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中国信达、平安银行等17家金融机构,共计罚款4290万元。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查询发现,在这25张罚单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及其分支机构几乎领取了一半罚单;而从罚款金额来看,平安银行被罚金额最高,达1670万元,其次是华夏银行和恒丰银行,分别被罚款1190万元和800万元。
▲银监会网站截图
平安银行罚单不断 被罚1670万元
4月7日的新闻发布会披露,银监会加大处罚力度,2017年一季度,银监会系统作出行政处罚485件,罚没金额合计1.9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97名。其中,取消19人的高管任职资格,禁止11人从事银行业工作。
而4月10日晚公布的25张罚单,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为3月29日,属于上述一季度行政处罚的罚单。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查询发现,罚单中有多达13张是针对中国信达,原因为违规收购个人贷款及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等操作。此外,中国信达多个分公司因管理不尽职导致风险发生。
平安银行则因为5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高达1670万元的罚单,其中包括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销售对公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回购承诺、承诺保本;为同业投资业务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在各地银监部门开出的共计115张罚单中,因私自代售非本行理财产品,平安银行被天津银监局开出15张罚单,成为当月领取罚单之最,涉事的13名平安银行员工被警告或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一年,最严重的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恒丰银行罢免行长 未按规定披露
恒丰银行因18项原因被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变更持有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未按规定报银监会审批”、“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更换行长信息”受到业内关注。
2016年12月9日,恒丰银行发布公告称,免去林治洪行长职务,但并未透露免职原因。上任到被免职,林治洪任职仅一年零四个月。
据恒丰银行内部员工透露,林治洪因“舆情风波”问题被免职。自去年5月以来,有媒体曝出恒丰银行高管通过香港东亚银行账户,私分过亿元公款。恒丰否认此事。随后恒丰银行股权变更和更换行长乱象曾引起舆论关注。
然而,根据商业银行法,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监管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如有贪污受贿、挪用财产、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个人巨额负债未清偿、因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等情形,不得担任银行高管。
此外,今年2月13日,有媒体报道称,恒丰银行第二大股东——持股八年的外资银行新加坡大华银行,已于2016年11月末起急售恒丰银行股权,买家在2016年12月下旬进入最终竞标阶段。
而从银监会披露的对恒丰银行的几个处罚决定来看,恒丰银行直接罢免行长林治洪职务,以及变更股东信息,显然都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管机构报备审批。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吕波
编辑│刘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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